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疱疹应该不算是很严重很危险的大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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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很权威的,是体现了当代全人类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最高智慧的。这部法律并没有将“疱疹”列入其中,可见其不是很严重很危险。

1、这部法律的起草必定经过了中国最权威最著名的传染病防治专家之手。就是说,这部法律的起草人中除有法律专家外,必定还有中国当代最顶尖的传染病防治专家,这些最权威最顶尖的专家当然掌握了中国现在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死亡率等等各种数据,了解各种传染病中那些是中国当前最需要最紧迫的防治对象。

2、这部法律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全国各省市最主要的医院和防疫中心的专家们的意见,这可以从网上查到各地医院和防疫中心关于对这部法律的修改意见的不少报告。可以这么说,这部法律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在传染病防治方面最大多数大医院、大防疫中心专家们的智慧。

3、这部法律的最近一次修订是2004年8月,不会是落伍的,是跟上了时代前进步伐的,是完全能反映当前传染病防治现实需要的。

4、这部法律起草时,必定参考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相类似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尽管社会制度不同,中国许多法律法规起草时都参考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相类似的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所要面对的是人类共同的健康医学问题,中国在起草这部法律时,没有理由闭门造车,不参考发达国家已有的类似法律法规。可以这么说,这部法律体现了当代全人类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最高智慧。

这部法律中,规定要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的传染病,也就是法定的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共37种,这也够多了吧,连“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都有了(属于“丙级”),同是性传播疾病的淋病、梅毒等也列入了(属于“乙级”),但我们在这里面却找不到“疱疹”的影子。

(二)据有文字可查,在欧洲,早在两千五百年前的古希腊就有了关于“疱疹”的文字记录。在中国,据说生殖器疱疹属于中医所称热疮、阴疮、疳疮的范畴。热疮之名,最早记载于距今1500多年前的南北朝《刘涓子鬼遗方》。宋《至济总录·热疮》指出:“热疮本于热盛,风气因而秉之,故特谓之热名。”隋·巢元方《诸病源侯范》对热疮的病因症状亦作了清楚的描述,如云:“热病热疮候,人脏腑虚实不调,则生于客热,表有风湿,与热气相搏,则身体生疮,痒痛而浓汁出,甚者一痤一剧,此风热所为也。清朝《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曾载:“阴人阴疮为总名,各有形证各属经,阴部忽然肿而作痒者,名为阴肿……阴肿劳伤血分成。阴挺由脾经虚弱或产后遇怒受风所致……”说明本病在体虚时易复发。又云:“痛而多痒、溃而不深,行为剥皮烂杏者,名瘙疳……以龙胆泻肝汤为主之。

在没有文字记录以前,疱疹肯定也是已经存在了的,是不容置疑的,因为总不能说当有人要对它进行文字记录的时候它就突然出现,而人类在没有意识到用文字记录或还没有文字可以对它进行记录的时候,它就不存在吧?也就是说,人类身体上出现疱疹肯定不止两千五百年的历史了。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它没有引起人类的足够关注,可见它不是很严重很危险。

(三)从网上可以查到的资料看,没有疱疹直接造成人死亡的报道,可见它不是很严重很危险。据我从网上了解,2003年中国人群主要死因第一位是心脑血管疾病(占34.38%),第二位是恶性肿瘤(占25.47%),第三位是糖尿病(占3.66%,此前占第三位的是慢性阻塞性肺病),第五位是自杀,第九位是传染性疾病。另据中国新闻网2003年报道,中国每年约有二十八点七万人自杀死亡、两百万人自杀未遂。自杀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百分之三点六,是第五位最重要的死亡原因。也是网上报道,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此前有些年份平均每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超过一万多人),为自2001年以来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10万人以下。而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通报说,2005年全国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四百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多例,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型肝炎、痢疾、淋病、梅毒,占发病总数的85.6%。共死亡一万三千二百六十三人。与2004年相比,发病率上升百分之十二点七,死亡率上升百分之八十一点九二。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狂犬病、爱滋病、乙型肝炎、新生儿破伤风,占死亡总数的89.4%。2005年10月14日,中国发生首例人禽流感病例。截至到12月31日全国累计报告人禽流感病例7例,其中死亡5例,病例分布在安徽、湖南、福建、辽宁、广西、江西六个省。当然,直接从人群死因的排序并不能完全反映传染病对人危害严重性,因为有的传染病发展的后来最终转化为癌症或其他疾病,而在统计人群死因时又把它列入了癌症和其他疾病的范围,2005年传染病造成13263人死亡,并不包括由于传染病导致的癌症和其他疾病而造成的死亡。但可以说明,传染病的危害已经下降了很多。而我们甚至都找不到疱疹直接造成人死亡的例子(至少我个人找不到)。疱疹有增加患如宫颈癌等的风险的可能,但也只是“可能”,到底有百分之几,目前都尚无可以公布给大众知晓的较一致的看法。

(四)从美国人对它的态度看,疱疹这个疾病不是很严重很危险。据报道,大约每六个到五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感染上了疱疹病毒。我们知道,美国人生活是富足的。也是贪生怕死的。“911”事件,死亡人数不过就2973人而已,对于美国人来说,已经是奇耻大辱了,是美国有史以来对国家安全最严重威胁的事件之一了,已经使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发生了重大改变。美军自2003年3月发动伊拉克战争到2006年9月3日止,其军人不过就死了2647人,美国人已经嚷嚷得不得了啦,发动战争的总统布什所在的共和党很可能在国会议员的选举中败北。以美国科学的发达,不会不了解疱疹对人的严重危害吧。但我们并没有看到美国人给予疱疹很多的关注,也没有什么恐惧的表现(美国人对艾滋病,对由于亚洲移民增多出现的乙肝病例增多现象,可是很恐惧的)。至少,我们没有能够从喜欢引用美国媒体报道的中国媒体中,找到关于美国人对疱疹恐惧的报道。

(五)从近年疱疹在中国人中传播速度较快看,可以反证它不是很严重很危险。新中国成立以后,传染病在城乡居民死因构成中的位次已从解放初期的第1位退至现在的第9位。也就是说,对人的生命有严重危害的传染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而这几年疱疹传播速度较快,我以为是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与有抗生素治疗和疫苗防疫的传染病比,没有疫苗预防的疱疹,其传播的速度当然较快。在严重危害人类的传染病中,由于青霉素等抗生素的发明,由病菌和类似于病菌引起的传染病如淋病等已经得到有效治疗,其传播当然也就得到有效控制;病源是寄生虫的,如血吸虫病等,由于其中间宿主被消灭或栖息地得到治理,传播范围减小了;由病毒或类似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用抗生素治疗效果不好的,不少已经有了疫苗,免费接种的如天花、麻疹、脊髓灰质炎等已经基本得到控制有的甚至已经基本绝迹,尚未实现免费接种的如流行性感冒、乙肝等,传播速度已经降低,其紧迫形势已经有所缓解。其次,人们对疱疹病毒疫苗培育的积极性不特别高,所以至今未有疫苗来预防,其传播速度当然较快。用抗生素治疗效果不理想的病毒或类似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中,严重和比较严重的,人们都舍得投入资金,千方百计培育其疫苗,就是发现不久的传染病如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其疫苗也已经正在加紧研制之中,据说有的已经接近研制成功。存在了几千年的疱疹,人们对其疫苗的培育似乎并不是很着急,在我们中国至今尚未有疫苗的生产和应用,国外有的国家据说已经研制出疫苗,但也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这除了技术、成本、适应性和可靠性等等因素外,我以为,与疱疹的危险程度不能没有较大的关系。再其次,如果这几年疱疹的传播速度真的是较快,也正好可以说明它传染的厉害程度和途径都相对有限。疱疹的历史已经有两千五百多年,如果它传染性很强,传播速度很快,到了现在,被感染的人数就应该是很多了,再继续“快”,恐怕全中国全世界的人也都是疱疹病毒感染者了。但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报道和人们的谈论都很少。我想,十几亿中国人不会是都是阿斗,愚昧无知,对疱疹的危害一无所知;中国人也不是只要面子不要命,宁可被疱疹慢慢地痛苦地折磨着也羞耻于谈论性病(中国人并不羞耻于谈论艾滋病、淋病、梅毒);中国大多数的无论是权威还是普通的医生也不会都是庸医,对疱疹竟然是熟视无睹。事实应该是这样:现在疱疹病毒感染者人数的确还不是很多,每年新增感染的绝对人数虽不多,速度表现却很快了。根据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统计,1985年全国性病发病人数为0.58万。又据中国卫生网报道,2006年10月中国性病控制中心成立20周年暨麻风病控制中心成立12周年庆典在南京举行,会议透露,根据卫生部《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监测的性病,从1986年到1985年的20年间,全国报告病例数年均增长30%,在全国报告的7种性病(不包括艾滋病)中,报告病例最多的为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其次为淋病、尖锐湿疣、梅毒、生殖器疱疹等。全国性病报告病例数位于前5位的省(市、自治区)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和广西。2005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累计报告7种性病70.3万例。性病已成为中国五大传染病之一。据调查,约90%性病患者没有到正规医院就诊,则当年全国7种性病总人数是70万乘上10,共约700万(这是网上普遍认同的数字)。我个人认为,就算在700万基础上翻番,最多也不会超过1400万,就算1400万吧,其中新增加部分也就是1400万×30%=420万,而新增加疱疹患者最多不会超过100万(实际数字应该比100万少得多,理由是:1、据报道,1997年和1998年报告的性病病例比例分别为: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18.63%, 19.23%;淋病48.64%,47.31%;尖锐湿疣22.71%,22.38%;梅毒7.30% ,8.50%;生殖器疱疹2.51%,2.41%。疱疹病例是较少的,只占2.5%左右,如果按这个比例算,2005年全国新增疱疹患者也就是420万×2.5%=10万。2、在2005年的性病病例中,疱疹排在第五位,即使它们分别只比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淋病、尖锐湿疣、梅毒病例多4,3,2,1人,那么2005年第五位的疱疹患者全国最多也就是1400万÷5=280万,而新增疱疹患者不到100万,即420万÷5<86万。我个人把10万放大10倍,也就算是100万吧)。有资料可查,中国目前乙肝病毒感染者约有1.2亿人,而且1.2亿这个数字已经相对稳定多年了(毕竟有新感染的人也有死去的人的数字互相抵消),如果也以30%的速度增长,第二年变成1.2×30%=1.56亿,第三年就变成了1.56×30%=2.028亿,第四年就是2.028×30%=2.6364亿,用不了几年,人人都是乙肝病毒感染者了,而实际并没有那么多。2005年全国各种法定传染病报告病例总共也不过四百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多例。这二十多年来,中国由于社会的急遽开放和人口的大规模迁移,疱疹的传播速度是加快了。加快的原因之一,就是原来感染者的绝对人数较少。如果考虑到它尚无药物可以治愈,一旦感染,就终身都是患者;无疫苗免疫,如有人接触传染病源,会不会被感染只能听天由命,那么它传播的速度程度更是有限了。

(六)从中国“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决策看,可以说明疱疹不是很严重很危险。2006年年初,根据国务院的安排,乙肝和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一起被写入了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控制的四种疾病之一,使我们中国重点控制的疾病由原来十五期间的三种增加到了四种,如果疱疹很严重很危险,为什么重点控制的疾病没有它的份儿呢?

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国传染病发生的情况,提高自我预防传染病的意识,从2004年起,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由卫生部将其中的27种传染病疫情信息每月向社会公布(年初公布上年全年的汇总数据),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30分”和卫生部网站等主流媒体上登载、播出。这27种传染病中,也没有疱疹。

(七)从媒体对预防疱疹宣传的力度看,也可以说明疱疹不是很严重很危险。从这几年看,中国乃至全世界,对危害严重的传染病还是非常关注的。2004年非典发生时,全世界不过发生了七千多例非典感染者,全中国不过发生了五千多例,但那时候已经犹如发生了世界大战一般实行全民总动员了。这两年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事件,被感染的人数更少得可怜,但是,其宣传报道的力度和采取的措施都是非常大的,电视里连篇累牍的轰炸式的报道仍然历历在目,人们普遍的恐慌也是有目共睹的。对艾滋病的宣传报道也是够多的,以至于现在几乎到了人人谈艾色变的地步。对预防疱疹的宣传,则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除专业性的报刊杂志、网站和主流报刊杂志的偏僻位置外,就几乎没见到什么报道了,电视、电台的黄金时间,面向大众的主流报刊杂志的显要位置,我们何曾见过听过关于疱疹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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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很多疾病比,疱疹虽然算不上是很严重很危险的疾病。但它所带给人精神和心理上的创伤是非常大的,经常复发和害怕传播以及遭受道德伦理的唾弃等等,都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和生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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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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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很想忘记她,可她老是提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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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知道它影不影响升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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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ysgskjq 于 2007/7/26 22:50:00 发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很权威的,是体现了当代全人类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最高智慧的。这部法律并没有将“疱疹”列入其中,可见其不是很严重很危险。

1、这部法律的起草必定经过了中国最权威最著名......

其实,人都是这样。什么事一旦涉及到自己就会无限放大。
疱疹本来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无论贫穷,疾病,你愿意和她在一起吗?
他说“我愿意”
感谢天主,你是如此宠爱我,给我一个忠于爱情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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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上长痱子,自己还会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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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正视疱疹这一问题,不要盲目的阿Q,疱疹问题确实不容忽视.如果说个体体质比较好,那么没什么.如果每月都像女人月经那样给你来一次,我看你还是否能够正常面对这一问题.
如果说复发时还伴随神经痛,那么你又该如果解决这一问题?
大医院不重视,叫你回家吃点AXLW,FXLW锻炼身体,私立医院知道患者心情,想尽一切办法来骗取钱财,无数的人上当.
这已经属于疾病范畴了,你们怎么还把他当没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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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很想忘记她,可她老是提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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