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我所知的疱疹,疱疹患者, 我的经历及婚友的一些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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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 也不急, 并不犯法呀。 大概各人生活教育等背景不同吧, 比如说我周围4个姐妹, 只有一个结婚了。哈哈, 我还不是最年长的。
还有好几位误会我反对疱疹患者找健康人作伴侣, 请看仔细, 我只反对你隐瞒你的患病, 我只是想你正视疱疹对人体的危害, 不要惘置他人于危险之下, 至少要让人家有知情权, 选择权。 你以为你得的是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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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说这样的话,是以你的经历说的
因为最初发现的是你的朋友,然后才让你去确认,或者说你是被动的不得不去确认
如果是你先发现的话,而你确信是在对方之前有的话
你还会告诉对方吗?
说与不说,这是个很现实很残酷的问题
徘徊在道德的边缘
我已经告诉了父母
但是,事实上,我已经感觉到他们对我开始动摇了
不是爱的动摇,而是信任的动摇
我不再是他们以前哪个值得骄傲的女儿,不再是那哥纯洁可爱的女儿
也许有人会说,信任,或者值得骄傲的一点点丧失没有什么
但是,我想说的事,任何的事情都是从细微毫厘开始,慢慢演化的
细节决定成败!
在细节上,我们已经输了!
虽然父母的爱还在
但是细微的变化确实存在
这样的爱,无奈,沉痛,辛酸,甚至还有一种五名的恨,
是的,因爱而恨!
连从小生活一起的父母况且如此
如何去面对一个非亲非故的异性呢?
信任,尊重,这是婚姻的基础阿!
是的,对方有知情权,
但是,如果现在上天问我,给你选择,当初是否确诊
我会犹豫!
因为知道不知道,一样不能根治
知道不知道,一样不治而暂愈,对身体没有其他大的伤害,而且还会越来越轻
但是知道了,我却无比的痛苦!
人,其实是如此的脆弱
尤其在自然面前
所以一切,顺其自然吧